OTO產品之保養條款及細則

OTO BODYCARE (H.K) LTD (以下簡稱“OTO”) 將會為客戶所購買指定之OTO產品提供一年之免費保養服務 (除特別註明外)。保養期由客戶購買之日起計算。保養條款及細則如下﹕

  1. 保養服務只適用於有發票正本/ 購買收據並已於本網頁登記保養服務之OTO客戶;其發票正本/ 購買收據須列有商號名稱、產品型號、機身編號及購買日期。
  2. 保養期內,若產品於正常使用情況下,可享有免費自攜硬件維修服務,但不包括電源線、變壓器、機殼、電池、遙控器、電極貼、布套、電子控制器/儀錶、單車阻力帶、血壓計手袖、耳探套及其他任何配件、會損耗及遺失之零件。
  3. 保養並不包括定期檢查、運輸、安裝、清潔及更換耗材。
  4. 保養服務只適用於香港或澳門,並不適用於中國及海外。
  5. 如遇下列情況,保養將自動失效:
    (a) 曾被非OTO認可之技術人員蓄意修改、竄改或修理產品的任何部份;
    (b) 產品不適當使用及/或不按照OTO建議之操作指引或說明書操作;
    (c) 曾被錯誤操作、不小心使用、濫用、疏忽使用、人為引致損壞,因不正常電壓而損壞、因意外、火災、水災、天然災害或其他原因非 OTO控制之下而引致損壞;
    (d) 本保養服務之權益均不得轉讓;
    (e) 受保產品不在香港或澳門。
  6. 所有更換之零件均屬OTO擁有。
  7. OTO無須因產品不當使用或出現任何故障而引致對任何人士或財產有直接或間接的損失或意外性損壞而承擔責任。
  8. 倘維修服務需於離島、偏遠地方或禁區內進行,OTO可就服務向客戶加收合理費用。倘產品需回廠修理,客戶須負責將產品送往OTO服務中心(按OTO的指示)及自行取回產品,並須負責有關費用。
  9. 若有任何不明確或爭議之處,OTO保留一切條款及細則之最終解釋及決定權。
  10. 保養條款及細則如有所更改將不作另行通知。
  11. 若中英文版本有差異之處,以英文版本為準。
重要事項

I. 地址或通訊資料如有更改,請即通知OTO,或於本網頁上更新資料(適用於已於本網頁註冊為OTO Club會員的客戶)。

II. 我們會收集並使用客戶的姓名、電郵地址、通訊地址、聯絡電話等個人資料作直接營銷用途(包括續保邀請或相關服務推廣等)、通知客戶OTO之最新資料及服務、產品的最新優惠及推廣。如閣下不欲收到有關資訊,可電郵至otocare@otobodycare.com.hk聯絡我們,請於電郵主旨寫上 “不收取任何宣傳資料” 並列明姓名、電郵地址、通訊地址及聯絡電話,或提供有關聯絡資料並郵寄到以下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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